科研处关于期刊发表的警示

作者:贾琳   编辑:贾琳   审核人:张琰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1-05-06

为规范科研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和氛围,优化学术环境,很多高校建立并实施教师论文发表期刊负面清单制度

借鉴和参考其他高校或学术评价机构的经验和做法,负面清单主要来源于代理及相关期刊网站等。列入负面清单的期刊(杂志),一般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同一种期刊(杂志)同一期刊物上刊登的文章数量在50篇及以上;

(二)同一种刊物中一篇学术论文的字数少于5000字或其他类型文章少于3000字;

(三)同一种刊物存在版本较多的状况(如学术版、普及版、大众版等);

(四)同一种刊物存在版次众多的状况(如周刊、旬刊、半月刊等,其中除北大、南大和社科版核心期刊以外的“旬刊”列入负面清单);

(五)学术界公认或媒体公开曝光披露的不规范、质量低劣的刊物;

(六)其他付费即可发表或对文章质量没有要求的刊物。

学校正在逐步研究出台相关的制度等,请各位教师积极响应,向权威、核心期刊及一些学术水平高的规范期刊投稿,力争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学术成果。各位教师投稿时,可根据期刊的主管或主办单位,期刊编号是否符合规范,是否索要版面费等情形进行综合判断,切忌盲目相信代理机构发表论文。同时,对于已经被其他高校列入到负面清单、黑名单以及重点监控清单的期刊要谨慎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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