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许昌发展研究院)科级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安排科研处的各种会议,做好记录,并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2.负责科研处各种公文的收发、送阅、打印、催办,以及报纸、信件的收发。

3.负责业务相关上级部门、兄弟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的来访及对外联络工作。

4.负责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工作。包括学术会议、学术报告信息的审核备案,学术活动资料收集、整理、存档及统计工作。

5.管理并授权使用科研处印章,开具有关科研证明等。

6.负责综合科研信息和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与科研相关通知发布,以及上级单位要求的科研信息数据填报工作。

7.负责科研处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8.负责部门预算编制、财务管理及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9.负责科研处考勤工作。

10.负责科研处网站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

12.负责学风建设有关工作。

13.完成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自然科学管理科工作职责

具体负责全校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1.负责研究执行国家和河南省科技项目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2.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教育厅、许昌市科技局等省地厅级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含人才、团队项目)的立项申报、过程管理、成果鉴定与结项工作。

3.负责许昌学院校内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的立项申报、过程管理、成果鉴定与结项工作。

4.负责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5.负责专利申报、统计及有关知识产权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科学管理科工作职责

具体负责全校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1.负责研究执行国家和河南省社科项目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2.负责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社科联、许昌市社科联等省地厅级社会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含人才、团队项目)的立项申报、过程管理、成果鉴定与结项工作。

3.负责许昌学院校内科研项目(社会科学类)的立项申报、过程管理、成果鉴定与结项工作。

4.负责人文社科类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5.完成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果管理科工作职责

具体负责全校科研成果管理工作:

1.协助拟定科研发展规划,制订和完善科研成果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全校科研成果的统计和审核工作,编印《许昌学院科研成果公报》。

3.完成教职员工科研工作量的考核统计以及科技成果奖励分值计算工作。

4.负责教职员工职称评定中科研成果的审核及积分计算工作。

5.负责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和成果鉴定(含学术著作鉴定)等工作。

6.负责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科技统计”的年报统计和上报工作。

7.负责校内教授、博士考核中科研成果的审核工作。

8.负责校内教学名师与教学新秀考评中科研成果的审核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科研成果统计、科技保密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科研平台主任助理工作职责

具体负责各级各类科研、科普平台和机构的管理工作:

1.负责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平台的立项申报、建设考核等工作。

2.负责院士工作站、科协和科普基地等平台和组织的管理工作。

3.负责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许昌市重点实验室、省高校新型智库等地厅级平台的管理工作。

4.负责校级重点实验室、研究所(研究中心)等平台和二级学院内设研究机构的管理工作。

5.负责各级各类专家库、人才库、数据库的管理工作。

6.负责许昌发展研究院的有关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