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与成果评奖暂行办法〉通知》(教教科〔2011〕337 号)精神,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4年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一般课题主持人单位为高校的,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无成果出版或论文发表要求。
2.专项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并按照《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发表约定数量的相关学术论文,每篇论文不少于3000字,同时提交3000字左右的相关工作改革和发展建议。
3.重点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并按照《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出版学术专著或者发表约定数量和层次的相关学术论文,专著不少于15万字,每篇论文不少于3000字,同时提交3000字左右的相关工作改革和发展建议。
4.免于鉴定的一般课题除按要求提交研究报告外,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版)上发表或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相关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每篇不少于3000字。专项课题、重点课题、重大招标课题结项,不得申请免鉴定。
5.各类别课题研究报告文本复制比均不得超过20%。一般课题研究报告文本复制比检测由结项申请人自行安排,申请结项时须提交有效的复制比检测报告;专项课题、重点课题、重大招标课题研究报告文本复制比由省教科规划办委托第三方统一检测。
6.平台“课题结项系统”将于2024年4月25日0时至5月10日24 时上线开放。结项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http://www.hnedur.com)访问平台,在“课题结项系统”填写结项信息,在平台提供的“立项申请材料”“研究过程材料”“研究成果材料”“影响和效益材料”“鉴定评审材料”栏目中逐项提交材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请。
7.各项目负责人需在5月6日前来科研处411室盖章,自行扫描上传系统。
联系人:张颢瀚 联系电话:2968722
附件:1.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4年_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2.结项相关表格
科研处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