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颢瀚   编辑:张琰   审核人: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2-11-15

校属各单位: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充分发挥高校“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突出作用,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决定开展2022年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研究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体教师均可申报,特别鼓励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辅导员和主管学生工作的管理人员积极申报。

二、选题要求

1.选题应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发展需求和工作实际,坚持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具有时代性和创新性。

2.课题申报可参考《许昌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者也可根据研究专长和工作实际自拟研究题目。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课题申请人要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对所申请课题有前期研究基础和资料准备。申报课题获准立项后,负责人能够按照研究进度开展研究,形成具有一定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保证课题的原创性、科学性,一经发现抄袭剽窃现象,取消立项、评奖资格。

2.课题负责人每人限申报课题1项,课题组其他成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加2项课题申请。

3.已有校内在研科研项目和已获得各类立项资助的类似项目,不予受理本项目申报

4.本项目研究周期1-2年,结项条件、结项程序等依据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相关要求。

四、项目资助

获得立项的课题,学校将给予5000元研究经费资助。课题在研究过程中所需费用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先行垫付,结项审核后按照学校财务要求进行报账。

五、材料报送

1.申报以院系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行政管理人员,请把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兼职的院系。

2.各单位应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动员工作,严格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凡申报材料不合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3.请相关单位科研管理人员于11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2份,A4纸双面打印,侧面装订)报送至科研处411房间,汇总表及申报书电子版各单位汇总后,以单位命名发送至keyanchu413@163.com。

联系人:张颢瀚   电话:18639723529

 

附件1:课题指南

附件2:申报书

附件3: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1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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