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许昌市首届科普专家的通知

作者:吴䶮   编辑:张琰   审核人: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1-06-18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普宣传力量,规范科普传播行为,推动科普工作科学、有效开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科普知识的需求许昌市科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届科普专家的评选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人民群众科普的需要,按照“择优选用,动态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全市优质资源,选择一批科普热情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中青年科普专家,为推动我市科知识传播发挥积极作用。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热爱科普宣传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时间有热情有意愿为科普宣传工作付出时间和精力。

)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沟通能力,能把专业的科普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出来。

)有从事科普经历的优先,熟悉科普宣传的方法和技巧的优先。

评选程序

(一)采用本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填写《许昌市科普专家申报表》(附件),连同个人相关资料一起报送至科研处413。个人相关资料包括:参评人员原创科普作品至少一件(科普文章、漫画、视频等),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二)市科协成立评审组,依据科普专家评选标准对报送资料进行审查,对科普作品进行评选,综合确定科普专家。对拟选定的专家进行信息公示,确定为科普专家的,由市科协颁发科普专家证书,有效期3年

科普专家的权利及义务

(一)科普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优先推选科普专家参与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以及社区、学校等场所的科普宣传活动。

2.优先将科普文章推送至“许昌科普微信公众号发布。

3.优先推荐为河南省首席科普专家。

4.优先向中国科协、河南省科协推荐为科普宣传工作表扬人选。

5.对全市科普宣传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科普专家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以许昌市科普专家的身份谋取非法利益或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2.对参与科普宣传活动中的不当言论及行为承担个人责任。

3.积极参加许昌市科协组织的科普宣传活动,每年开展科普宣讲或参与“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走进农村开展科普宣讲不少于1次

4.主动接受许昌市科协指导及社会和舆论监督。

、科普专家的考核与管科普部

(一)许昌市科普专家的评选每年进行一次,每届聘期3年

(二)许昌市科协科普专家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对做出突出成绩的科专家给予表扬

许昌市科协对科普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专家信息反馈制度,对科普专家参与科普宣传活动进行登记并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对在科普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家进行表扬。对科普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取消专家资格:

1.在科普宣传活动中有夸大或不科学的传播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以许昌市科普专家身份从事经营活动并与经营单位合作谋取非法暴利的。

3.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许昌市科协安排的科普宣传活动任务,影响整个工作进度的。

4.因个人原因不能承担科普专家工作的。

5.当年考核不合格的。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积极推荐,于202177上午11点之前将《许昌市科普专家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报送至许昌学院科研处413            

联系电话:2968617

电子邮箱:keyanchu413@163.com          


附件:许昌市科普专家申报表

 

 

                                                                科研处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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