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推荐“十五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相关领域专家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鹏飞   编辑:张霞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6-10-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协助推荐“十五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相关领域专家征集工作的函》要求,为规范做好“先进生物制造”等8个重点专项项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相关领域高水平专家支撑作用,现就协助推荐相关领域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一)“先进生物制造”重点专项:围绕特殊微生物资源、生物催化剂、可持续原料(非粮原料)、生物制造关键技术装备等领域。

(二)“前沿微纳电子”重点专项:面向人工智能、具身智能、先进计算、新能源、智能交通等国家战略必争领域的重大需求,重点围绕新器件、新架构、新工艺、新工具等领域。

(三)“光电融合”重点专项:聚焦光电融合科技发展前沿,围绕光电融合共性技术、光通信与互联技术、光计算与存储技术、光感知与显示技术等领域。

(四)“先进计算技术与系统”重点专项:聚焦智能时代的计算与存储技术发展需求,重点围绕高效能计算系统、新型智算架构、端边云异构计算、智能体自主计算、存算融合以及智能分布式存储等领域。

(五)“新型基础软件及生态”重点专项:重点围绕智能化系统软件、人机融合新型软件环境、泛在融合系统平台、自主可控软件生态等领域。

(六)“智能工业软件”重点专项:重点围绕智能工业软件基础底座、智能设计仿真工具集、设计仿真一体化智能工业软件及示范应用等领域。

(七)“智能传感器与工业测量”重点专项:聚焦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对信息感知精益化、智能化的迫切需求,重点围绕智能传感与测量共性基础技术、智能传感器先进工艺中试与综合评测技术、面向重大场景应用的先进传感器技术等领域。

(八)“新型电子材料”重点专项:聚焦国家信息、能源、交通、航天等领域对新型电子材料的重大需求,重点围绕新型显示材料、极端服役电子材料、新质光电子材料、交叉电子材料等领域。

二、推荐条件

所推荐专家应为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以及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单位,从事重点专项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学术造诣和科研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中负责技术研发的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骨干,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科研诚信良好,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做好专家遴选推荐、资格把关、信息核实等工作,严格落实科研诚信建设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单位审核主体责任,确保推荐专家资质合规、信息真实准确。

(二)请各推荐单位组织专家认真填写重点专项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及推荐专家信息确认表(附件2),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每名专家填写不多于3个细分专业方向,全面准确反映研究方向、专业特长和行业背景。专家所在单位应对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专业能力、科研诚信以及个人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三)请各单位仔细对照各专家推荐表备注说明及填写范例,规范填报各项信息,工作单位应填写规范全称,细分专业方向应从可选类别中选择、填写规范。

(四)请于10月15日上午11:00前将专家推荐表、信息确认表电子版汇总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keyanchu409@163.com,由学校统一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鹏飞

联系电话:0374-2968617


附件:1.重点专项专家推荐表

2.推荐专家信息确认表


科研处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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