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河南省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的通知

作者:张霞   编辑:张霞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6-08-14

各有关单位:

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征集河南省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的通知》,面向全省征集科教资源。现将我校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校各实验室、实训室、博物馆、文化馆、校史馆、陈列馆等科教场馆征集中小学科教资源,包括场馆资源、科教活动两类。此外,各单位的精品科教课程、优秀科教案例及科教活动、优质科普作品等,一并纳入科教资源征集范围。

二、征集标准

征集的科教资源应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价值引领、科学精神、家国情怀、社会责任和伦理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1.科教性。资源内容科学严谨,能够传授中小学生科学知识,符合中小学生教育规律。

2.趣味性。贴合中小学生认知特点,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

3.特色性。突出各科教场馆自身优势和特色项目,反映地域资源禀赋和文化风格。

4.安全性。科教场馆应能够提供安全的科教环境,通过消防等各类安全验收,拥有安全保障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

5.具备公益性。可常态化接受中小学校申请并面向中小学生免费开展科学教育,能够承担公益性科学普及活动。

6.不涉及秘密或敏感信息。

三、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教育资源的征集审核工作,原则上具有科学教育资源的场馆都应纳入征集范围。具体安排如下:

1.名单报送。请各单位于831日前将《河南省科教场馆征集确认清单》(附件1,盖章扫描件+电子版)报送科研处413,同时报送按照《河南省科教资源上报信息要求》(附件2)整理的该资源相关信息电子文档(命名方式为:场馆/资源名称+上报信息)至邮箱keyanchu409@163.com。科研处汇总报学校审定后,于910日前报省教育厅。名单一经审定上报,原则上不再增减。

2.资源上传。纳入征集范围的场馆,须于930日前在“河南省科学教育数字地图”平台完成填报场馆基本信息、场馆资源、科教活动三类内容,字段均有硬性限制,请提前按规格(见附件2)准备材料

联系人:张霞 联系电话:2968617

附件1.河南省科教场馆征集确认清单

附件2.河南省科教资源上报信息要求

科研处 科学技术协会

2026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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