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2025下半年科研成果的通知

作者:张小贝   编辑:张琰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5-12-11

全校各单位:

现启动2025下半年(2025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科研成果的登记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我校在编在岗人员、人事代理人员。

二、登记方式:

1.人文社科科研成果登记:各单位科研管理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填报“附件1”,审核汇总上报。

填写要求:著作、论文填写一个表格,时间必须严格按照表格中设定的“时间格式”填写时间;各列内容必须按照表格中提供的选择内容进行选项。

2. 理工科科研成果登记:各单位科研管理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填报“附件2”,审核汇总上报。

3. 由于今年科研管理系统试运行,申请人需同时登录许昌学院科研管理系统https://keyanguanli.xcu.edu.cn/xmgl/tzgs.ignore,点击上方成果管理-科研成果--填写相应成果信息。

4.登记内容:主要登记2025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软件著作权、作品等。已经下文的“立项课题”、“结项课题”、“获奖成果”、“授权专利”科研处将根据有关文件统一汇总登记,统计完成后统一进行公示。

三、登记要求:

1.请各单位管理员按照统计表要求,依据成果原件录入信息,不得有遗漏现象。(科研管理系统登记除外)

2.备注情况:

a: 著作:学术专著、学术译著等。

b: 论文:SCI、SSCI中科院分区情况、权威期刊、EI检索JA/CA信息、CSSCI、中文核心,第二署名单位作者是否在读博士。

3. 各管理员统计完成后先发电子文档,科研处审核合格后再审核原件。

四、注意事项

科研绩效以核算周期的《科研成果公报》为准。

2025年12月31日前不能确定发表或期刊原件未到的成果一定要先录入信息备注“原件未到”,原件到后及时到科研处核对注销。为规范成果公报,不按时登记信息者不予补登。

五、上报时间:

各单位管理员登记整理完成后于12月18-19日带本单位原件到科研处413室审核上报。

注:请提供SCI、SSCI中科院分区报告原件,其中中科院1区、2区,JCR1区的检索报告需再提供一份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张小贝(理科), 吴䶮(文科) 2968617


   附件:1. 2025下半年科研成果登记表(文科)

  2. 2025下半年科研成果登记表(理科)



             科研处

                                    2025年12月11日                                              


上一条: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许昌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