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系列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详细要求请来科研处413查看纸质版。
材料报送要求,具体如下。
1.社会科学类
成果类型为著作、调研报告、期刊论文需提供原件1份及复印件5份,推荐审批表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1份。
以上纸质材料请相关单位科研秘书于11月17日上午11之前报送至科研处413,相关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413@163.com,电子版材料每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成果类型(著作、调研报告或期刊论文)+姓名。
2.文学艺术类
文学艺术类作品包含11项内容,每项可推荐1项,并填写文学艺术类作品推荐审批表、汇总表。各单位报送推荐工作报告(一式5份)、相关推荐材料(附件2、5、6)一式15份,同时发送报送材料电子版。另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图书、民间文学、文艺评论作品报送正式出版物8套(本)。
(2)戏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类作品分别以U盘形式报送6个,作品视频材料需配有中文字幕,同时拷入作品剧情简介或故事梗概。
(3)舞蹈、曲艺、杂技类作品分别以U盘形式报送6个,同时拷入作品简介。
(4)音乐作品以U盘形式报送6个,文件为mp3格式,同时提交歌曲简谱(包括词曲)和词曲作者书面授权书。
(5)美术、书法、摄影作品报送图片8张,注明作品名称、类别和实际尺寸。三类作品图片尺幅统一为10寸,夹在文字材料内,不要装订在一起。摄影类作品为JPG格式,图片不小于1000像素,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6)网络文艺作品参照上述相对应的艺术门类作品申报要求。
(7)青年鼓励奖申报者的作品申报参照上述相对应的艺术门类作品申报要求。
有意申报文学艺术类奖项的老师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0日下午三点之前报送至科研处413。
联系人:吴䶮 联系电话:2968617
附件: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奖推荐评选附件
科研处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