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科研处将对2023年和2024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集中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立项的项目本次不能按期结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2024年立项的项目不能如期结项的,课题自动延至2026年结项,无需申请延期。
二、项目结项严格按照2023年和2024年立项通知所提出的结项要求进行结项工作,此次结项项目类别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其他专项项目(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廉政专项),鉴定等级分为优秀和合格。
三、结项材料由各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于11月3日上午11点之前将本单位结项材料(一式一份)和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411室,结项申请书后附论文等成果复印件,并带原件审核。结项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档以院系命名发送至keyanchu413@163.com。
四、本次结项工作是本年度唯一一次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年底之前将不再组织校级项目结项。
联系人:张颢瀚 徐泽化
电 话:0374-2968722
附件:1.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
2.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