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我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体系,根据《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实施方案》(见附件1,以下简称《方案》)(豫科〔2023〕23号)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重组实施
我校涉及两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
河南省食品安全生物标识快检技术重点实验室和河南省微纳米能量储存与转换材料重点实验室
具体要求及材料编写提纲见附件1。
二、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
评估申报书见附件1,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2,需对照基本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请勿申报。
三、其他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准备,将重组评估材料或新申报材料一式五份,12月13日上午11时报送至科研处411室。
联系电话:2968722 2968611
附件:1.关于印发《第二批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
2.省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基本条件新
科研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