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人才办《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4〕2号)要求,为做好中原文化领军人才、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发展需要,坚持德才兼备、德艺双馨,坚持优化结构、突出重点,遴选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能够代表河南水平,在全国具有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
二、遴选范围
全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思想理论、新闻舆论、出版传媒、文化艺术、国际传播、文化经营管理和文化科技等工作的专业人才可作为推荐对象,注重从一线专业人员中推荐。根据工作实际,分为理论、新闻、出版、文艺4个界别。
(一)理论界。主要包括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研究机构、新闻出版单位、党政研究部门等单位中从事党的思想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阐释、宣传解读、推广普及,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大众化通俗化,以及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人才。
(二)新闻界。主要包括报社、通讯社、广播电视台、新闻性期刊、广电视听技术机构、新闻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单位中从事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舆情研究、媒体运营、信息技术等工作的人才。
(三)出版界。主要包括图书出版、期刊出版、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数字出版、印刷发行、版权保护等单位中从事出版编辑、印刷、复制、发行、数字化、版权、经营管理、技术技能等工作的人才。
(四)文艺界。主要包括文联、作协、文艺院团、文化场馆、艺术院校(系)、文化研究机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广播影视机构、旅游机构等单位及新的文艺组织和新的文艺群体中从事文化创作表演、研究评论、传承保护、创意设计、文旅融合、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工作的人才。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在省内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社会科学院、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研究部门、文化文艺院团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及港澳台地区专家在我省工作1年以上的,也可以申报。申报人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1月1日,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原文化领军人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或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特别是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中华文明探源和考古研究、中原文化与中原人文精神研究、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及文旅文创融合发展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知名度高,社会影响较大。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6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5.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正高级职称。
(二)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爱岗敬业、潜心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5.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为避免重复支持,已入选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及相当层次的人才不得申报中原文化领军人才、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四、名额数量
中原文化领军人才:学校限报2人。
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学校限报2人。
五、倾斜支持政策
(一)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申报中原文化领军人才,可不占用推荐单位分配名额,由推荐单位严格按照标准条件,综合考虑人选的德才表现、素质能力、业绩贡献等进行推荐。
(二)加大对重点领域人才倾斜支持力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战略需求,结合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需要,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区域国别研究、冷门绝学研究、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文艺评论、文物考古、文化遗产保护等重点领域,通过提高入选比例给予倾斜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切实加强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确保人选质量。要紧密结合人才队伍实际,将本单位德才兼备、在国内省内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二)各单位在人选推荐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组织指导申报人选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严格把关,对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根据中央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保密要求,考虑人才工作的敏感性,评审结果不再公示。
七、推荐材料提交
1.各单位需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11点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411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1)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2)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
(3)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4)推荐人选申报书
2.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或证明复印件;
(3)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4)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出具);
(5)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6)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论文的全文及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7)个人简介材料;
(8)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出具);
(9)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特别提醒:申报书封面推荐单位栏应填写“中共许昌市委宣传部”,表内推荐单位意见由市委宣传部填写)及附件材料应归档成册(皮纹蓝色精品纸封皮,暂不装订)。
联系人:张颢瀚 马洪伟
联系电话:2968722 2968611
电子邮箱:keyanchu413@163.com
报送地址:科研处411室
附件:1.2024年度中原文化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2.2024年度中原文化领军人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
3.2024年度中原文化领军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4.2024年度中原文领军人才申报书
5.2024年度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6.2024年度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
7.2024年度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8.2024年度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
党委宣传部 科研处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