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科研处组织我校横向项目进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与委托方签署的横向项目,已完成项目规定的工作内容,到账经费达到合同金额80%以上,经费支出应达到到账经费的50%以上,并经委托方同意结项的项目。
二、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许昌学院横向项目验收申请书》,并附《许昌学院横向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到账单复印件、研究成果、产品测试报告、委托方验收证明、经费报销明细(财务处审核盖章)等材料,按照验收申请书中(验收附件材料清单)要求排序,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2.项目负责人填写《许昌学院横向项目验收汇总表》,由各单位汇总后,电子版发送keyanchu413@163.com 邮箱。
3.本次验收原则上要求项目需在合同有效期到期后,经甲方同意结项的项目。截止2024年6月12日到期横向项目,此次必须提交结项验收材料。
三、提交时间
结项材料由各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于6月12日上午11点前将材料报送科研处411室,报送纸质材料前请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杨飞 联系电话:2968722
附件1:许昌学院横向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2:许昌学院横向项目验收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