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度许昌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的通知》(许宣【2023】27号),课题承担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经专家组评审验收合格,准予结项并评出奖励等次,颁发课题结项证书和奖励证书。
一、完成时间
各课题组完成课题后,请将课题完成稿打印16份(纸质版可以双面打印),于11月27日上午11点前报科研处,初审合格后将集中报送市委宣传部。对抄袭和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取消结项资格。结项报告及汇总表电子版以院系为单位发送至keyanchu413@163.com邮箱。
二、篇幅布局
开篇直奔主题,避免“穿靴戴帽”。“研究的方法”不要显示,“选题意义和必要性”“基本情况和现状”要略写,“存在问题”要精准到位,整篇文章要有50-70%的篇幅重点阐述对策、措施和建议,努力打造精品力作。
三、论证要求
论据要有依据,用调查、座谈、问卷等形式收集到的情况和数据进行阐释。涉及到政策法规,要引用原文和注明出处。要吃透上级精神,对策措施要结合许昌实际,有新意,有原创性。语言要通俗简洁,力戒晦涩。所引用的关键数据必须是2022年度及以后的新数据,避免数据罗列,可使用图表展示。
联系人:张颢瀚 联系电话:2968722
附件:
1.2023许昌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汇总表
2.许昌学院2023年度许昌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