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有各类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刚获立领军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
2.提交3篇阶段性成果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论文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代表性成果和项目投标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
3.部分选题中有分专题、分领域、分时期的,如考古学中的若干选题,申请人可根据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题目,但招标选题序号一定要按原序号填写准确。
4.投标书主体论证部分要求不得超过5万字,投标人不得以大量图片堆砌介绍来代替文字表述。
详情请查看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3/1020/c431028-40100143.html
二、受理时间
我校审核时间为11月15日上午11点前。
联系人:张颢瀚 联系电话:2968722
科研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