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张颢瀚、杨飞   编辑:张琰   审核人: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3-05-29

各有关单位:

年度许昌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发展对科研工作的总要求,以推动学科建设和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为导向,以基础研究为支撑,以应用研究为重点,着力培养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凝练科研方向。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项目类别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专项项目(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廉政专项),所属领域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

1.重点项目主要是科技攻关、决策研究等应用性研究项目和省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的预研项目。

2.一般项目主要用于助力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以及研究方向凝练。

3.专项项目主要围绕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工作进行理论探索和实证研究。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含负责人),鼓励吸纳本科生参与研究。每人最多参与2个项目(含主持1项),超项视为自动放弃。结项时不能随意更换项目名称、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

2.项目选题应符合我校学科建设和特色项目发展需。基础研究类须有学术原创性,应用研究类应立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

3.凡主持校级科研项目未结项或近三年被撤项的人员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4.为避免重复申报,凡已获准立项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题目相同或相近者,不予受理。

四、选题要求

根据我校学科建设和团队建设方向,结合自身研究特长自主选题。教学研究项目不予受理。

五、结项要求

1.研究期限为1-2年,超过2年自动撤项。

2.一般项目或专项项目成果鉴定等级为优秀,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1篇相关学术论文(注明项目编号);(2)获得授权专利1项;(3)研究报告被县处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或得到县处级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4)以相同或相近选题获得教育厅以上科研项目立项。

3.重点项目成果鉴定等级为优秀,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发表2篇相关学术论文或1篇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2)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3)研究报告被地厅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得到地厅级以上政府领导批示;(4)以相同或相近选题获得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5)研究成果实现转化并获得2万元以上转化收益。

4.校内科研基金实行事后资助制度,根据最终研究成果结项鉴定等级确定资助金额。鉴定等级为优秀的发放结项证书,给予资助。鉴定等级为合格的发放结项证书,不予资助。

5.凡涉及实验的科研项目须填写《许昌学院科研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5),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六、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以院系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兼职教师请把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兼职的院系。

2.各单位应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动员工作,严格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凡申报材料不合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3.请相关单位科研管理员于6月15日上午11点之前将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侧面装订)报送至科研处411,汇总表电子版以单位命名发送至keyanchu413@163.com。

联系人:张颢瀚杨飞

联系电话:2968722  

 

附件: 1.许昌学院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

2.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3.党建与思政课题指南

4.廉政专项课题指南

5.科研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 

 

         科研处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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