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2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国家基金委集中接收工作于2023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我校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9日17点。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3年2月16日17时前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结题材料,国家基金委批准后3月2日前将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二份)报送科研处411房间。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指南》拟于2023年1月中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二)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三)申报和结题具体事项请查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飞
联系电话:13938900159
科研处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