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我校科研创新活力,鼓励我校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促进我校国家级科研项目增长,现将2023年度许昌学院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培育基金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民族宗教政策。
2.申请人必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且有资格申报2023年国家基金人员。
3.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人需申请过2021、2022年度国家自科或社科基金项目,且反馈意见中至少有一个同意资助或不同意资助不超过1/3。
4.培育基金的申请每年受理1次,项目执行期为1年。已获校内推荐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自动进入该培育基金,但不与该培育基金同时资助。
二、资助经费
1.许昌学院国家级科研项目基金培育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3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2万元。
2.经费支出要求。培育基金项目立项后,需按资助经费额度和研究计划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填报预算。经费只能用于专家咨询、学术交流等与国家基金申请有关的费用。
三、申报安排
培育基金项目通过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各学院请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11点前报送科研处411房间,报送材料包括2021或2022年度国家基金申请书和有专家签名的学院推荐排序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各一份。汇总表电子版发送keyanchu 413@163.com邮箱。
自然科学类联系人:杨 飞 联系电话:2968722
13938900159
人文社科类联系人:张颢瀚 联系电话:2968722
18639723529
附件:2023年度许昌学院培育基金申请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