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

作者:杨飞   编辑:张琰   审核人: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2-09-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的通知》(教科技〔2022〕309号),我校共获批23项,其中资助性计划项目9项,指导性计划项目14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个年度,2023年度项目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2.简化重点项目资助计划科研经费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将直接费用预算科目从9个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三大类。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由单位缴纳的项目聘用人员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列支。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按业务类别单独管理,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

  3.项目负责人须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2022版),于2022年10月20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学校将于10月31日前完成审核。任务书经学校和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4.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需要组成课题组,科学分工,协同创新,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

 

附件: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立项名单

 

       科研处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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