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紧跟全国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步伐,推动我校知识产权(专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创造加快实现由多向优转变,请各单位加强知识产权申请监管,现将知识产权申请审核备案流程规范如下:
1.发明人或完成人填写《许昌学院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表》,签署《许昌学院知识产权申报诚信承诺书》,提交学院审核。
2.学院负责人对发明人或完成人提交的知识产权技术材料初稿进行审核。
3.党群、行政、教辅等部门相关人员依照申请知识产权内容所属学科到相关学院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4.学院审核通过的《许昌学院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表》、《许昌学院知识产权申报诚信承诺书》及支撑材料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科研处审核备案。
自发布之日起,请各单位认真落实知识产权申请审核备案工作,未经申请审批备案的知识产权,科研处不予认定。
科研处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