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科研处组织我校横向项目进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与委托方签署的横向项目,合同有效期已到期且已完成项目规定的工作内容,到账经费达到合同金额80%以上,并经委托方同意结项的项目。
二、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许昌学院横向项目验收申请书》,并附《许昌学院横向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到账单复印件、研究成果、产品测试报告、委托方验收证明、经费报销明细(财务处审核盖章)等材料,按照验收申请书中(验收附件材料清单)要求排序,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2.项目负责人填写《许昌学院横向项目验收汇总表》,由各单位汇总后,电子版发送keyanchu413@163.com 邮箱。
3.本次验收原则上要求项目需在合同有效期到期后,经甲方同意结项的项目。
4.本次结项验收学校将聘请第三方对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最终奖励和绩效将依据审计结果进行核算。
三、提交时间
结项材料由各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于9月13日上午11点前将材料报送科研处411房间。
联系电话:2968722
附件1 许昌学院横向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2 许昌学院横向项目验收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