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作者:张颢瀚   编辑:张琰   审核人: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2-06-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我校共获批立项8项。

一般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为1-2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限内随时可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请结项。申请结项须达到如下要求:

一、资助性计划项目申请结项要求:

1.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同时,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1.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应用性研究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基础性研究须聘请3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鉴定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至少2位专家不得是本校人员。

所有论文、著作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请各项目主持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立项申报通知有关要求开展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帮助项目负责人顺利开展研究工作,保证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附件 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一览表

 

 

                        科研处

                                                                     202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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