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作者:   编辑:贾琳   审核人: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1-10-20

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高校创新资源优势,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按照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高校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集成、科技成果工程化及转化应用,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申报材料需明确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的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以及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需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

三、具体要求

1.材料编制:请各单位积极上报符合上述条件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创新平台,依据《管理办法》精神,认真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提纲见附件1),并填写《河南省2021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附件2,Excel格式)。申请单位需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附件提供真实性声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名额:我校限报1项;

3.报送时间、地点:请各单位于11月2日上午11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正反复印,一式三份,电子版Word格式)、申报情况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Excel格式)报送科研处411房间,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至keyanchu413@163.com,电话:2968722

 附件:1.《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

         2. 河南省2021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

         3. 真实性声明

 

                                                           科研处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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