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见附件)已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其官网和教育部新闻办微信公众号“微言教育”上发布。经研究,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公告》精神,准确把握申报要求
《公告》明确了 2021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就申报人和申报单位须具备的条件、选题论证及表述、不同类别课题资助额度、课题申报的若干限定和失信处罚、申请材料的填写与报送等做了清晰说明,提出了具体要求。申报单位要组织申报人和课题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把握《公告》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申报工作。
要特别注意申报条件、限制申报的要求和申报失信处罚规定,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名单将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网上公布,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予以通报并酌情减少其同类课题申报名额。
二、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着力提高申报质量
结合学习《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对新时代教育科研工作重要意义和作用的认识,增强教育科研支撑、驱动、引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为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为繁荣发展教育科学做贡献。
课题申报工作要与同行专家指导、科研团队建设、学术资源优化等结合起来,着力提高课题申报文本质量、团队整体水平和单位科研实力,提高课题申报成功率。
申报课题需要填写的表格请直接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查阅下载。
三、把握申报时间节点,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申报工作的时间安排,请以院系为单位于2021年3月22日上午11点前将审核通过的课题申报纸质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
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科研处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keyanchu413@163.com邮箱。
联系人:张颢瀚 电话:2968722
科研处
2021年2月10日
附件:1.2021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2.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
3.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