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将在2020年10月中下旬对2015年(含2015年)以前立项的各类项目进行清理。请大家提前排查本院情况并通知到各类项目主持人,严格按照结项要求准备结项申报材料,逾期未结项项目将被清理通报。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并对违反规定滥用课题经费者追究责任。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按规定全部上交依托学校。
联系电话:2968722
科研处
2020年9月7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0年度许昌市技术创新中心和许昌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国家级学术研讨会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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