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许昌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作者:   编辑:张琰   审核人: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7-05-25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豫社科奖 [2017]1号)精神,结合《许昌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决定评选许昌市2016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出版社公开出版的社科类著作(书号必须是“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6],同时也必须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为准),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社科类文章,县处级(含县处级、下同)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在大河网、映象网理论频道首次发表的原创文章。

   2、我市(含驻许单位)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与市外人员合作的成果,由我市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及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卷某册为我市作者撰写的可参评。在境外出版、发表的不参评。

3、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调研报告等。

4、参评成果署名,每项成果最多可署名7人。期刊、报纸、调研报告,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著作必须是主编、副主编及前言或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

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在参评;已获其它地厅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参评;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社科规划项目成果不参评;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以上(含本级)单位和个人担任第一作者或参与者的成果一般不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着力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2、坚持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材料详实、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或对原有结论加以补充、完善。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翻译论著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被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和其他实用社会科学类成果,要有领导机关的证明,说明采用后发挥的实际作用及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三、奖项设置、评奖标准及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荣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奖标准

 荣誉奖:内容质量符合下述一等奖的评奖标准,其作者是正处级(含正处级)以上领导同志。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较大创新,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提出了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具有较大贡献,在省内或全市有较大的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对某一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出了新的观点或新结论,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在省内或全市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选题和内容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或提出新的观点;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奖励办法

   对获奖者颁发许昌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证书, 此奖励可作为晋升技术职称、评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单位和个人考绩的条件之一。

   四、申报要求

   1、每人作为第一作者限申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申报1项。集体项目的不是第一作者申报的应提供第一作者同意申报及集体署名顺序的书面证明。著作类成果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仅限主编、副主编申报,且必须提供第一作者同意申报的书面证明。除第一作者外须在“主要参加者”栏中按顺序填写前六名作者。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申报表上无初评单位意见和印章者,不予受理。

2、各教学单位统一申报,申报受理时间为2017年6月8日,上报成果时需提供:个人申报表15份,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5份(专著类成果原件3份,项目类成果材料3套)。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到:keyanchu413@163.com。

   3、如发现参评成果有政治问题或有学术剽窃问题或有著作版权违规问题的,下年度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已申报或准备申报其它市级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本奖。

联系人:李俊平 张小贝

联系电话:2968617

附件:2016许昌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2016年许昌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汇总表


       科技处

       201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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