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   编辑:张琰   审核人: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6-08-12

全校各单位:  

2017年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重大科技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符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地位,能够快速提升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三)项目申请单位在河南省境内注册一年以上(注册时间为 2015831日前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四)项目申请单位应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中药现代化科技示范企业;  

(五)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大于58周岁( 195811后出生),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中原学者等年龄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195111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 2016831未能结题的,不得申报新的专项项目;  

(六)企业(事业单位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科技计划项目逾期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报新的专项项目;  

(七)企业限申报1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  

(八)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即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1912月。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于 815后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并在“河南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服务平台”(http://app.hnkjt.gov.cn,可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中的链接进入)填写项目预算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项目申报书、项目预算申报书提交至科技处审核;  

2.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的PDF文档打印,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一式三份)一并报送。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装订后报送科技处审核盖章。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 201698(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地址:科技处409房间 

联系人:杨飞、张琰

联系电话:2968722 

本通知及有关电子表格,可在河南省科技网下载。  

 

科技处

201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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