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提高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效能,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豫政 〔2015〕2号)总体要求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结合各地市重大科技创新需求,河南省科技厅组织2016年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重大科技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项和专题进行申报,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符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地位,能够有力推动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快速提升,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三)项目申请单位在河南省境内注册一年以上(注册时间为2015年5月10日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四)项目申请单位应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在“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
(二)申报。
1.申报单位于4月11日后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并在“河南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服务平台”(http://app.hnkjt.gov.cn,可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中的链接进入)填写项目预算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项目申报书、项目预算申报书提交至科技处审核。
2.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的PDF文档打印(一式四份),在书籍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装订后报送科技处审核盖章;
(三)审核推荐。科技处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和排序,连同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一并报送科技厅。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 2016年5月3日下午4:30前(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地址:科技处409室
联系人:杨飞
联系电话:2968722
科技处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