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河南省教育厅2018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李俊平   编辑:张琰   审核人: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8-11-23


学校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2018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励等级设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

(一)2017年9月20日至2018年12月20日在国内学术刊物或报纸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被地厅级(含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且应用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为第一作者的成果可以申报,且第一作者所在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非第一作者的参与人员不得独立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

特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审,论文类成果须在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或权威文摘中收录,著作类成果须本专业权威出版社出版,研究报告类须获得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采用证明须有文件编或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具有申报资格:(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2)著作权存在争议者;(3)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三)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已获得2018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科技处负责成果申报的组织工作,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认真审核申请成果的内容,特别是成果真实性、原创性等方面情况。发现学术不端或学风问题,取消申请人评审资格并对申请人予以通报批评。

教育厅施行限项申报,我校限报20项,著作限报校评专著,论文限报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的论文。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第一阶段,申报人员提供成果原件1份,于12月12日报送科技处413室。科技处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项成果通过系统填报信息上报教育厅。

联系人:李俊平  联系电话:2968617


                                               科技处

                                             2018年11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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