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提高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使用效率,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的建设与共享,逐步形成全国性的共享网络,提高仪器、设施的综合利用效益,许昌市科技局和许昌学院将建立许昌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并加入了“中原大型仪器协作共用联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相关数据收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收集对象和内容
(一)数据收集对象是许昌学院主要用于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单台(套)原价值10万元及以上或具有特殊功能且原价值5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和实验设施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
(二)数据收集内容主要包括单位信息、仪器基本信息、对外服务信息,主要用途,收费标准,仪器情况认证等。
(三)奖励政策:对于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提供单位,经绩效考核认定后,给予后补助。凡是列入许昌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中使用加入共享平台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进行检测、检验、中试、快速成型等活动,并产生使用费用的,给予使用单位补助。
二、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 “数据收集”工作是开展落实科技奖励政策的基础,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仪器拥有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数据收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填报要求,如实填报。
2、精心组织 各院部所大型科学仪器的数据收集工作,要做好宣传发动,派专人深入实验室、研究所指导大型仪器数据的填报工作,要严格把关,确保上报数据资料真实可靠。
3、按时报送 各院部所大型仪器共享登记表填写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一起于2015年10月26日前报送至科研处409房间。
联 系 人:杨飞
电子信箱:keyanchu409@163.com
电话:0374-2968722
附件:许昌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登记表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