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科研处将于9月下旬组织专家,按照《许昌学院校级课题结项和验收办法》规定,对2014和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进行集中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结项项目包括2015年立项项目和2014年度延期结项的校级科研项目。2014年度项目不能按期结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2015年度项目不能按期结项的,可由课题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延至2016年结项。
二、符合免鉴定直接结项条件的(在免鉴定栏目填写免鉴定理由:发表CN论文2篇,或核心1篇,或***厅级以上立项并结项),按照结项申请书、立项申请书、论文复印件、厅级以上课题结项证书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材料,并在材料前附目录。有关表格在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三、不符合直接结项条件的,按照结项申请书、立项申请书、研究报告、应用证明、论文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材料,并在材料前附目录。
四、结项材料由各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于9月29日将本单位结项材料一式3份送交科研处413室,同时提交论文及厅级以上课题结项证书原件,并将结项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keyanchu413@163.com.或离线发送尹小兵QQ
五、本次结项工作是本年度唯一一次校级项目结项工作,2015年度将不再组织校级项目结项工作。
联系人:尹小兵李俊平电话:2968617
科 研 处
2015年9月6日
附件: 1、许昌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结项申请书 2、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