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张琰   审核人: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7-07-25

各有关单位:
    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通知,近日将开展2018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集中发布的科技计划申报指南包括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科技惠民、软科学研究、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科技开放合作、产学研合作)等。
   省重大科技专项、省创新体系建设专项(中原学者、科技创新人才、优秀院士工作站、优秀创新型科技团队)、省基础前沿研究专项等申报指南另行发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二)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已获得省科技经费支持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不同的省科技计划立项支持。
   (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省科技计划项目(含后补助项目),并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
   (四)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申报的项目需经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申报。
、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装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预申报书格式在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二)预算申报。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的,应按要求报送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不需报送纸质材料,通过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平台(http://app.hnkjt.gov.cn/)网上申报。网上填报预算时,应在所申报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范围内填报,实施周期超过一年的必须根据其项目实施计划填写分年度项目预算。
  (四)系统填报时间。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日。
、材料报送

请相关单位与2017年8月28号上午11点之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份)报送至科技处41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eyanchu413@163.com ,逾期不再受理。

电话:2968617

 

 

 

科技处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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