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和科技厅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定于5月份集中进行科技成果鉴定申请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审核要点(附件)内容和要求进行申报。此次申报严把形式和质量关,如教育厅和科技厅发现问题,审批没有通过,不再重复修改申报,直接淘汰。注:软科学和基础研究的项目科技厅不再审批鉴定。
附件:审核要点
科技处
2016年5月3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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