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表的通知

作者:   编辑:张琰   审核人: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6-10-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精神,现将做好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2015年前立项未经过中期检查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时间安排

2016111日至20161128日。

三、填报内容

课题组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20141月修订);各项目管理单位在综合检查的基础上,撰写年度检查报告。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单位务必于20161128日之前,以电子版形式将中期检查表和年度检查报告报送学校科技处,邮箱:keyanchu413@163.com;联系人:吴䶮,电话:2968617


                                  科技处

                               20161031


  • 附件【中期检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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