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11-2020)实施方案》(豫科〔2011〕117号)总体部署和《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豫科〔2011〕118号)要求,河南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包括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和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两部分,申请者应满足《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
(二)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申报按照财政隶属关系申报,隶属关系属于省级财政的单位通过省直主管部门申报,其他单位分别通过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各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航空港区申报。
(三)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指标分配见附件1。凡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申报同类科技创新人才计划。
(四)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创新型科技团队带头人,申报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此类申报不受推荐单位指标限制,申报时需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型科技团队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项目需填报《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附件2)。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包括附件页码;
2.已完成科研项目的计划任务书、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等复印件;
3.已获科技奖励、荣誉称号等证书(证明)复印件;
4.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旁证材料复印件;
5.已发表论文专著首页(封面)复印件,检索报告结论等旁证材料复印件;
6.申请者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7.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三、推荐要求
(一)申请人和申请单位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按要求填写《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至科技处。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二)纸质申请材料由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装订后报送科技处。《申请书》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和《汇总表》1份于5月20日下午4:30前提交科技处409室。
(三)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5月1日0时至5月20日24时。
(四)各单位应按时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2968722 联系人:杨 飞
科技处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