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横向项目奖励及绩效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吴䶮   编辑:张琰   审核人: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4-09-05

全校各单位:

依据 《许昌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院政〔2020〕49 号、院政2022〕20文件规定,现对我校2023-2024学期间有经费到账且已结项验收的横向项目开展奖励及绩效申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371日至2024630日期间,已结项验收的横向项目,未结项验收的横向项目不在此次认定范围内。

二、认定流程及计算方式

1.横向项目奖励及绩效核算依据经费到账时间执行:

1)2023年1月1日之前到账的经费,依据《许昌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院政〔2020〕49 号)文件奖励标准执行。

2)2023年1月1日之后的到账经费,依据《许昌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院政2022〕20号)文件执行。

①已结项的横向科研项目以到账经费扣除约定不予奖励部分之后的10%给予奖励。

②已结项的横向科研项目以到账经费扣除约定不予核算绩效部分之后以每万元6分进行核算,且只可纳入项目负责人岗位履职科研绩效,超出科研额定工作量部分不再核算绩效,只发放奖励,绩效与奖励不得重复计算。

横向项目绩效实行申请制,未按时提交申请,一律只计算奖励。

四、报送方式

各单位请于9月11日上午11点前将2023-2024学年横向项目绩效申请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科研处413室,同时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eyanchu413@163.com。

联系人:吴䶮       联系方式:2968617


附件:2023-2024学年横向项目绩效申请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9月5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科技智库调研课题结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关闭